女子被造黄谣维权3年造谣者拒赔偿引发舆论关注

近日,刘女士的一张平日生活的照片被他人恶意处理并配上露骨文字在网络社交平台上随意发布,几小时内相关帖子被多次转发。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刘女士确认了造谣人员的身份,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造谣者需要公开道歉并赔偿20万元,但此后造谣者一直未履行赔偿,相关事件的发生也引发了舆论的关注。

造谣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从道德和法律层面上应受到谴责。此事不仅凸显了完善相关法律及执行机制的紧迫性,也提醒公众应重视网络造谣危害,鼓励受害者勇敢维权,同时呼吁社会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基层司法工作者表示造黄谣对女性伤害极大,造谣者必须付出代价。公开受害者信息是二次伤害,应曝光造谣者、严惩不贷。

应该对造黄谣行为提高违法犯罪成本,降低取证门槛。在实际情况中应该强化法律惩戒力度,减少受害者的取证难度。舆论普遍表示,我国目前的刑法对于诽谤罪的认定门槛较高,情节严重才能入罪。但是,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存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客观困难。专家认为应该完善刑法和司法解释,降低受害人取证、诉讼的成本。

期盼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社会共治体系的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是核心和关键。有律师建议针对诽谤罪“情节严重”认定,应将算法推荐次数、跨平台传播量、信息存续时间等纳入考量。对于境外平台造谣行为,可采用“实质影响原则”——只要谣言实质影响国内公民生活,即适用我国法律。